| 南昌县建百米法制宣传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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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1月31日14:15 |
 南昌县百米普法长廊。
 1月23日,全省法宣办主任会议的代表参观南昌县百米普法长廊。
南昌县位于我省的中北部,东濒抚河,西傍赣江,北临鄱阳湖,三面环绕省会南昌市,全县面积1680平方公里,人口89.8万,下辖16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251个行政村、31个居委会,驻有32个中央、省、市单位,素有江西省“首府首县”美誉。
近年来,随着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通过四个五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明显提高,为“五五”普法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2006年该县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探索“五五”普法新的实践形式。 筹建法制宣传教育长廊是全县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6年2月,县法宣办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县法制宣传长廊,要求解决建设经费,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批准并决定投资23.4万元在人口集中的澄碧湖畔、莲三中东面大道旁建成120米法制宣传教育长廊。2006年4月5日,县政府采购中心发邀请函,实行网上招投标,由市龙腾广告有限公司中标承制。
经各单位共同努力,如今的法制宣传长廊版面内容丰富多彩、图文并茂、形象生动。长廊设有51块版面,由司法、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更换各专业法以及法治实践活动的有关宣传图文。这其中既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普法与法治相结合的典型经验和成果。
如今的法制宣传教育长廊,已成为南昌县法制宣传教育一个长期的“窗口”和平台,成为了一个展示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阵地,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取得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编辑:xuzhi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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